“我们小区是年底通的天然气,当时每家收了元钱开户费。”
“我家在城中村,正准备接天然气,燃气公司收的入户施工费是元钱。”
“我家这边燃气公司初装费开价是元钱,但是大家嫌贵,没几户装的。”
“我们买的新房,交房时又另交了多元钱的燃气开户费。”
……
记者近日在多地采访燃气“初装费”情况时,“贵”成为多位受访者的一致感受。
燃气“初装费”作为城燃企业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因较高的利润率而饱受市场质疑,且各地政府规定不同、收费名目不一,收费标准也是千差万别。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继湖南省发文限制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不超过元、重庆市取消燃气“初装费”后,7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城燃企业工程安装费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伴随着一系列“降费”政策的出台,长年居高的燃气“初装费”大幅下调乃至取消的舆论期待日渐强烈。
(文丨本报实习记者李玲)
“大家都嫌贵,到现在没几户装的”“燃气开户费高达五六千元钱,感觉莫名其妙就被‘宰’了一刀”
“我家这边天然气的入户‘初装费’是元,只是厨房外的预留接口到燃气灶这一段距离,也就一两米,还不包含新买天然气灶、燃气热水器的安装和室内水管改造等费用,所以大家都嫌贵,到现在没几户装的。”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的黄女士说。
“我买的新房,去年10月份交房拿钥匙前,又交了杂七杂八的各种费用,其中燃气开户费高达五六千元钱,感觉莫名其妙就被‘宰’了一刀,还不知道是被谁‘宰’的,但是看周围的人都交了,自己也就没说什么了。”来自成都市高新区的彭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燃气“初装费”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各地市政府倡导与企业、用户共同出资建设城市管道燃气设施,凡使用城市管道燃气的单位和用户均需缴纳“初装费”,以缓解燃气管网建设的资金压力。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燃气企业的改制,燃气“初装费”收取的方式和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
就目前来讲,“初装费”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按一定比例交纳的市政配气管网等公用设施的建设费用,类似机场建设费,只要在燃气公司开户,就需要交纳这部分费用,但目前多数大城市都已取消,此次重庆取消的即是这部分费用;另一部分是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即为用户接通燃气所需的材料、人工、服务等相关费用,有“工程费”“安装费”“报装费”“接驳费”等叫法。据记者了解,除北京、广东等地外,全国大多数地方均在收取该部分费用。
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性质的收费涵盖范围严格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编者注)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且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另外向燃气用户收取。
“红线内工程安装性质费用的收取我认为是可以的,但价格应合理。”陕西省燃气设计院原院长郭宗华说,“目前来看,虽然很多城燃公司名义上只收取红线内的工程安装费用,但价格普遍很高。”
中国油气产业智库联盟专家刘满平告诉记者,年国家发改委的调查显示,国内燃气工程安装费在—元之间,全国平均安装费高达元/户。“这个标准目前来看过高,所以备受社会及行业诟病。”
“把不该有的泡沫、水分挤出去”“这也是对近两年‘降低终端用能成本’政策的一个响应”
住建部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年,全国城镇天然气用户超过1.3亿户,用气人口超过3.3亿,并且呈现出较快上升态势。
为了加快清理附加在燃气工程安装费上的不合理收费项目,构建竞争性市场体系,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专门针对燃气工程安装费进行了统一规范与界定,明确提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原则上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
“《指导意见》是经过多方论证和征求各方意见后确定下来的,‘10%’是根据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确定的,比管网8%的收益率要高,而且指的是燃气工程安装这块业务,不包括以后的燃气设施维护成本,因为这部分维护成本可以纳入配气成本。”刘满平说。
“《指导意见》透露出的信息很明确,就是规范操作,把不该有的泡沫、水分挤出去,而不是一‘废’了之。”一位不愿具名的燃气行业资深人士说,“实际上这也是对近两年‘降低终端用能成本’政策的一个响应,不管是电力行业还是燃气行业,都有这个趋势。”
一份来自方正证券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显示,年新奥能源、中国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接驳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3%、21.3%、22.4%、20.0%,且接驳费毛利率普遍在50%以上。
另据几大燃气上市公司财报数据,年中国燃气新接驳天然气居民用户.78万户,其中城市居民.6万户;华润燃气新接驳居民用户万户,平均每户居民接驳收入元,其中城市居民万户;新奥能源新接驳万居民用户。
以年新接驳城市燃气用户数计算,若每户降费元,则仅华润燃气一家企业1年的接驳业务收入就将减少14多亿元。
不过,在郭宗华看来,虽然《指导意见》规范了城燃初装市场上的乱象,具有积极意义,但10%的成本利润率很难核算和监管。“若没有第三方的监管,燃气企业可以单方面通过提高成本来降低利润率,很难约束。所以必须有一些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查,如对安装费的审查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财务状况的审查就可以委托会计、审计事务所。这样才能保证《指导意见》的‘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用户。”
“‘初装费’的收取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全面取消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在城镇燃气行业起步阶段,收取燃气“初装费”的出发点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管网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但随着近年来燃气用户数量的增加,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的企业级燃气用户爆发式增长,管网设施建设费用大幅度摊薄,燃气公司的投资回报极速增长。
在此背景下,目前北京、广东等地已取消收取“初装费”,“全面取消燃气‘初装费’”的说法也因此一度在业内流传。
“从趋势上讲,燃气‘初装费’的收取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全面取消是大势所趋。但欠发达地区收取燃气‘初装费’将会持续一段时间,收费标准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用户实际承受能力等适当调整。”刘满平表示。
对此,上述不愿具名燃气行业资深人士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未来肯定会往这个方向发展,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但他进一步表示,燃气“初装费”改革并非简单的“存”或“废”,在当前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不到位、供气设施更新改造及维护资金来源缺乏保障的情形下,应在维持市场稳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供气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改革,特别是要统筹协调“初装费”改革与配气价格改革的关系,反映企业正当权益和要求。
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动态与政策分析研究部副部长张雄君则建议,可以考虑对燃气收费采用两部制定价机制。“一部分是固定开支,统一收费,另外一部分是用户使用的那部分燃气费用。后期的安全巡检、设备更换等服务这块都打包纳入固定开支。”
评论:燃气安装理应告别暴利
天然气作为一种优质、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在助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同时,也为我国城镇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城镇燃气事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数据显示,我国城镇燃气管网总长度由“十五”期末的17.7万公里提高至“十一五”期末的35.5万公里,截至“十二五”期末,我国城镇燃气管道总长度已超60万公里。
快速铺设、延伸的城镇燃气管网背后,是数以亿计的巨额资金投入。可以说,在我国城燃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管网设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时,若没有来自每家每户燃气“初装费”的支撑,城燃管网不可能迅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应充分肯定其在我国城燃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不过,与近年来城燃管网公里数、用户数量快速增长相对应的,是城燃公司管网建设费用的大幅摊薄,城燃企业新接驳居民用户也不再像曾经那样需要高额投入。但由于“初装费”属于地方定价权限范围,国家层面并没有对它的定义和内涵进行明确,对其收费范围也没有准确界定,加之不同地区的燃气产业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因此当前费用名目各有不同,收费标准也千差万别。无论是“开户费”“初装费”还是“工程安装费”,无论这笔费用是元、元甚至是元,为了使用上干净方便的天然气,用户均照交不误。
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天然气输配的相关政策中虽屡有提及要打开成本“黑匣子”、公开成本信息、加强成本监审,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城燃企业特许经营性质下垄断地位的存在,一些地区的燃气企业仍存在不规范收费的现象,一些大型城燃企业新接驳用户名义上按要求收取工程安装费,但在业内专家和用户普遍看来,当前全国平均高达元/户的安装费用远高于其实际成本。各大上市城燃企业年报中“毛利率较高的接驳费”“毛利率较高的工程安装费”等字眼,无不透露出“初装费”的“暴利”特征。
但当前我国天然气产业仍处于向“主体能源”目标快速迈进的阶段,气价改革尚未到位,尤其是居民用气一直是低价供给,与工商业气价之间存在交叉补贴,“初装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交叉补贴,提高燃气企业供气积极性。换言之,当前燃气“初装费”改革不是“存”或“废”的问题,而主要是如何让收费更加“规范”的问题。此次发改委《指导意见》的出台,可谓是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事件,也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对于规范燃气工程安装市场将具有重要意义。
更为重要的是,各地政府部门如何保证此项政策的有效落地。城燃企业成本利润率如何核算?如何有效进行成本监管?同时,在构建公平竞争机制、有效控制成本的同时,如何做好安全监管?这些都是接下来要进一步解决的关键问题。
当前我国城镇居民气化率不足50%,居民用气提升空间巨大,未来燃气“初装费”的改革成效无疑将关乎着我国数亿人口的切身利益,马虎不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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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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