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内机编办发〔〕号)、《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名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录用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相关要求,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岗位设置请阅读《土默特左旗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8月31日前取得);

8.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7月29日(不含)至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

1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工作按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在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年限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服现役须满2年),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可以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年7月29日(含)前已退役的士兵。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年7月29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年7月29日(含),曾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曾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列入编制)人员的“项目人员(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四)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年12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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