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认真对照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检委会工作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通过强化程序审核、实体把关、示范引领三项措施,确保检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厘清上会议题事项。为细化检委会研究事项清单,该院出台《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工作细则》,明确必须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的9类案件事项。守好上会议题进口关,对于不属于上会案件事项的不列入议案、议事讨论决定范畴。严格规范上会程序,建立议题事项会前审查制度,要求拟上会议题必须提前七日报送检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

  依法规范作出决议。规范讨论程序和表决方式,在承办人汇报后,检委会委员围绕需讨论决定的案件或事项进行讨论,确保充分了解情况后,再依次发表意见,最大限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强化决议督办落实,采取定期抽查、评比通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及时高效执行决议,确保检委会决定决议落实落地。

  示范引领提升水平。注重个案点评、类案指导,检委会有重点地选取各类案件,针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量刑建议等进行充分研讨,形成指导意见。实施案件汇报评价制度,由检委会组成人员从案件的审查报告、证据认定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并将具体情况及时反馈至承办检察官,推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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