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

7日,记者获悉,河南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今年河南地区报考的条件及考试相关事宜。

明确报考条件!河南38个县(区)报名可放宽学历

哪些人可以报考?公告明确,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年第5号),河南省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河南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为: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区、太康县、新蔡县、兰考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38个)。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6类情形,被列入报考“黑名单”

公告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7月28日起客观题可报名,我省设17个客观题考区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考试仍分为客观题与主观题考试两大部分。其中,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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