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号9月26日讯年9月18日凌晨1时许,社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举报,报警人称在社旗县苗店镇道路上,其拦截到一个醉驾人员,要求处警处理。苗店镇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台白色小型汽车拦截在另一台灰色小型汽车前面。满身酒味的报警人见到民警后,指着被拦截的驾驶人说“他喝酒开车,我要不拦住,他就跑了”。令民警意外的是,被拦截的驾驶人立即补充道“我俩一场喝的,你也跑不了”。

经查证,社旗县驾驶人马某、曹某系生意伙伴,当晚二人在苗店镇同场饮酒,因生意纠纷言语不和,曹某先行驾车离开回家。之后,驾驶人马某驾车追赶曹某,把曹某拦截在省道线苗店街路边。马某以曹某酒驾为由,拨打报警。

驾驶人马某、曹某对自己的酒驾事实,供认不讳。经血醇检测,马某显示为65.24mg/ml、曹某显示为.15mg/ml。

目前,马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暂扣、记12分,罚款元的处罚。曹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社旗县看守所。你们俩这玩的这是“玉石俱焚”啊!

百姓直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醉酒驾车的测试)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ml,小于80mg/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ml的驾驶行为。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0元—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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