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近期扫黑除恶的五大典型案例。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社旗县法院立足审判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共审结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九类案件46件人。其中,集中开庭审理宣判了一批涉黑恶犯罪案件,共涉及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26人。
一、车霸“钓鱼执法”恶势力犯罪团伙获刑
被告人尚某、闪某、赵某、海某、臧某五人从事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社旗分公司年度班线客运承包经营。同年4月1日,被告人尚某等人成立业主委员会(未获批),在社旗城区及部分乡镇多次采用冒充乘车人员约车等手段,将非法营运车主骗出,实施车辆追逐、拦截,强行带人扣车,遇到不从或反抗即实施暴力、威胁、辱骂等手段打压非法拼车,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1月28日,社旗法院对尚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尚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二、为了独供建材频频阻止施工恶势力犯罪集团被严惩
以张某为首要分子的8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下洼镇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和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年8月至年5月,张某等人多次召集人员阻止马某施工,向马某索要钱款,经村民调解,马某同意购买张某提供的水泥及沙石后才得以继续施工。年11月,张某等人煽动群众多次阻拦下洼一中教师周转房施工,由于该项目系省扶贫项目,学校为了如期完工,被迫赔偿现金7.5万元。后张某又称自己母亲被施工方打伤,要求施工方赔偿数十万元,并要求更换施工队,造成项目被迫停工四个月。在与张某签订协议由其提供水泥服务后,下洼一中教师周转房项目才得以继续施工。另外,被告人张某彦于年至年参与赵某(已判刑)等人开设的赌场,通过驾驶汽车接送参赌人员获利。
12月27日,社旗法院对张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张某等8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5青年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摧毁
年7月16日晚,被害人李某应黄某、张某二人之约出去玩,饭后在KTV唱歌至凌晨,当晚张某、黄某先后在宾馆将李某强奸。同年7月至8月,黄某等人利用聊天软件联系嫖客,多次组织、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并组织他人从事陪酒等有偿服侍,违法所得由黄某等人管理和支配。另外,该犯罪集团成员郭某等人以杨某强奸祁某为要挟,对杨某实施敲诈勒索。
年12月31日,社旗法院对黄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黄某等5人因犯强奸罪、组织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四、父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铲除
年3月以来,葛某父子基于为家族谋取不法利益,非法占用数量较大的耕地建造窑厂并进行取土制砖等非法生产活动,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同时,该窑厂为扩大生产规模,葛某父子多次采用恐吓、威胁等手段致使窑厂相邻及周边耕地无法耕种,强迫他人出售、出租或者调换耕地。除此之外,葛某父子两年内多次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共同或单独实施多次滋事生非、逞凶作恶的犯罪活动或行为。
年12月31日,社旗县法院对葛某父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葛某父子等5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九年至五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7万元不等罚金。
五、聚众闹事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打掉
年和年,郑某等人组织饶良村11组群众分别阻拦饶良镇卫生院和烟站施工,并索要钱财,致使生产无法进行。年,郑某等人又组织饶良村11组群众用沙石堵烟站大门索要钱财,及年至年,郑某伙同王某组织群众堵烟站大门或以不让正常收烟为要挟索要钱财。
年12月30日,社旗县法院对郑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郑某等3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社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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