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49号)和《新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方法》(新津人发〔〕10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程序前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紧缺专业特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及资质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数量
专业
学历
其它要求
护士
3
护理学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相关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4.招聘程序
1.网上公开招聘,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及其它条件公布在健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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