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曾辉)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省市院“大抓业务培训大兴调研之风”工作要求,做优做强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唐河、桐柏、宛城、方城、新野、南召县院刑检部门业务骨干,对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进行庭审观摩。
南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梁清江,社旗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玉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涛参加庭审旁听。
检察官康国轼、检察官助理张颐,出庭公诉。公诉人围绕涉嫌犯罪的事实、情节,紧扣指控要点,充分举证,以证据为突破口,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并根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不同辩护意见进行答辩。最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对出庭情况进行了评议。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此次庭审活动和公诉人的表现,认为庭审准备充分、讯问直击要点、举证层次分明、答辩简洁有力,量刑建议精准、警示教育深刻,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并就进一步提升庭审质量发表意见和建议。
梁清江指出,观摩庭审和庭后评议是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和检察监督质效的有效方式,有利于促进公诉人业务水平提高,各基层院要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作为公诉人要勤学善思,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承担起公诉使命。
下一步,社旗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完善检察工作监督模式,不断增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与认识,努力在全面参与、多元监督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办案工作质效,将“公正司法”理念细化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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