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谭江任副市长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年6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石迎军同志、市人民法院院长韩轩同志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同志的提请,于年6月29日通过决定:
(一)
翟长英同志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全明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李科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郭菲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二)
任命:
谭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明同志为济源市公安局局长;
李军玲同志为济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李红念同志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牛延强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范红海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史立平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晶晶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利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辉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勇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鲍东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素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卫云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瑞清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备中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素云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小奇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文革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席顺义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云飞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向东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程保林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丁红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有军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郑国平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利军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黎明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6月29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吕风云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楚军荣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李明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李波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全胜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艳丽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谢磊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邢智慧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谢小丽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新义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军伟、张丽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刘江为平顶山市公安局局长。
批准任命:
阮建国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郭志学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楚军荣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谢磊、邢智慧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艳丽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田东红、刘志国、罗国恩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振国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韩运池、张凤平、赵新生、赵国跃、魏宪、唐虹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阮建国、赵豹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石秀田的平顶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批准免去:
刘新义的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权威发布!南阳公布最新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免职名单
(年6月30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李相峰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保平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胜为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娄全田为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东旭为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海俭为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超为南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黄玉林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超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东琳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政协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年6月30日政协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明汉同志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强同志为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力同志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海本立同志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辛天桂同志为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明宏同志为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洛阳通过一批最新人事任免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6月30日洛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俊杰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刘向阳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任命:
王瑞为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批准任命:
王银轩为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致远为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萌为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笑飞为吉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卫华平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迎胜洛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跃运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建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
杨建刚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银轩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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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源市政府网、南阳日报、洛阳日报、平顶山日报
编辑:张艳艳
审核:王站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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