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疫情防指办〔〕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卡点值守与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按照《南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通知》(宛防指〔〕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卡点值班值守和人员管控工作要求如下:
1、各乡镇要加强与其他县区交界处卡点的值班值守力量,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物资保障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全面做好来往人员、车辆的排查管控。县域内所有农村道路上硬隔离设施全部撤除,对确需设置的卡点,要留有活动隔离设施供人员、车辆的应急通行。
2、凡新从湖北省、浙江温州和省内重点疫控地区来社旗的人员、车辆,一律劝返。
3、对新从南阳市以外非重点疫控地区来社旗的人员、车辆,查看其来源地出具的健康证明和目的地出具的单位工作证明或社区居住证明,经登记、查验无异常体征的,准予通行,并由卡点通知目的地乡镇(街道),一律居家隔离7天,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
4、对南阳市内其他县区来社旗的人员、车辆,查看其健康证明,经登记、查验无异常体征的,卡点应予以放行。
5、各卡点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持有A、B通行证车辆实行“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卡点查验效率,保障正常通行,防止出现车辆大面积、长时间拥堵;对持有C通行证车辆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6、对运送企业生产材料、产品以及民生物资的货运车辆,在查看随车人员身份信息、健康证明,经登记其个人信息、来源地和目的地、查验无异常体征的,予以放行。
7、对新来社旗人员有发烧症状的,是社旗籍人员和南阳市以外的人员,各卡点医院,医院安排救护车接诊,排除疑似病例、无需住院治疗的,一律集中隔离14天;是市内其他县区的人员,各卡点要做好人员的稳控,并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原则上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发烧人员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回本地就诊。
8、新来社旗人员到达目的地后,所驾驶车辆非公务需要一律封存,无通行证禁止上路行驶。
9、全面做好城乡网格化管理和小区封闭式管理。对进出县城卡点进行调整优化,尽可能为群众出行、务工提供便利。
10、对进出卡点、小区人员要认真查看相关证件,详细登记人员信息,逐人测量体温,严控出行人员数量。
11、全面开展新来社旗人员排查,精准掌握人员底数。一是各卡点要将新来社旗人员登记信息及时向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反馈,做到信息共享,无缝衔接,对人员严密监控。二是各乡镇(街道)要精准掌握新来社旗人员动态数量和基本情况,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四包一”工作台账,做好人员的健康随访,每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医院就诊。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我县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摒弃消极厌战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问责组将对各卡点工作规范化操作、各乡镇(街道)新返社人员台账建立、“四包一”落实、人员管控等方面进行不间断督查,对工作失职失责,出现人员漏查漏管的,将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社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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