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27日在社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社旗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张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年的主要工作

年,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实现了新的发展进步,为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全县社会稳定大局,以公平正义凝聚司法权威

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审判机关的神圣职责。年我院共受理案件件,同比上升14.75%,审执结案件,同比上升8.83%。其中审判收案件,结案件,同比上升8.82%;执行收案件,结案件,同比上升8.89%。审判质效继续向着“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趋势发展,全年执行工作整体质效在全省多个县市区法院中排名第34位,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3,多项重点指标位列全市第一。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件,审结件,判处罪犯人,结案率95.48%。审结抢劫、强奸案件12件13人,保持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案件91件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审结黄赌毒犯罪16件44人,一审开庭审理了曹国坡等11人贩卖毒品案,有效净化社会环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恶犯罪,审结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32人,依法惩处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杜威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处首犯杜威有期徒刑20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充分发挥财产刑对惩处黑恶犯罪的特殊作用,财产刑适用率%,判处财产刑71.6万元。制定涉黑恶案件涉财产刑执行工作方案,成立执行工作专班,确保“打财断血”。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件,审结件。坚持“重和谐”,审结婚姻家事、财产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件,其中调解结案、和解撤诉件,调解撤诉率58.05%,有效修复家庭、邻里关系。坚持“重保护”,审结涉企案件件,慎用封扣生产设备、生产资料等强制措施,防止对困难企业“竭泽而渔”,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对涉房地产领域的民商事纠纷,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全年共审结房地产领域案件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既依法保障业主权利,又最大限度保障涉案房地产企业的正常开发、建设活动。坚持“重规范”,妥善审结买卖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件,解决争议标的额.85万元。狠下功夫大力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建立府院破产协调机制,审结11件破产案件,2件5年以上破产案件全部终结,有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切实打好执行攻坚战。全年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结案率86.95%。专项行动强震慑,全年开展执行专项行动13次,传唤余人次,司法拘留余人次,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79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位列全市第一,高出全市平均值14个百分点,打出了执行声威。多方联动严查控,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全年查封、冻结、扣划余次,名个人、法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网络司法拍卖次,成交额万元。机制创新提效能,推行“繁简分流、事项集约、分段实施”管理机制,建立“一案一账户”,实现对“人、案、事”实时、动态、智能、规范管理,确保了执行工作高效、执行行为规范。

二、站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大局展现司法担当

(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和南阳市政法机关服务全市经济发展高质量二十条措施,多措并举,服务辖区企业经营活动。按照全市“四警一律”专班分包要求,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企业、调研座谈活动,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生产、诚信经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65件92人,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件,涉案金额近4亿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审慎处理土地流转、占地补偿、征地拆迁等纠纷案件28件,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共派出帮扶人86名,分包贫困户户,助力精准脱贫。继续开展法治扶贫,为贫困户当事人免交诉讼费3万余元,对涉贫困户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执行标的余万元。坚决打击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犯罪15件29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助力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受理并审结集体土地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及20余个行政管理领域的件行政案件。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9.04%。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分析行政执法中的成效和不足,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依法行政的司法建议。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2次,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观摩旁听庭审余人次,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持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释法答疑、案件回访等机制,控制涉诉信访增量。采取领导预约接访、对口分类接访、网上即时接访等措施,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信访渠道。全年共办结各类信访案件87件,化解和配合乡镇化解信访老案7件,接待来访群众人次,有效化解了大量不稳定因素。

三、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以服务群众践行司法使命

(一)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抓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诉源治理,诉前调解件,实现案结事了。律师参与矛盾化解78件,最大限度让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持续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就近就便化解社会矛盾功能,3个派出法庭全年审结各类案件件,调解、撤诉件,接受理法律咨询余人次。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充诉讼服务功能,强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交费、电子送达等工作,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努力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一站式服务。全年共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件次,全年全天候接听热线,在线答疑释法。

(二)优化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劳动争议、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确权、侵权纠纷案件76件,强化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各项权利的司法保护。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9件9人,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执行到位金额余万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45人次。

(三)发挥法治引领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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