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年5月7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年5月13日开幕,会议采取“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正式会期三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南阳市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南阳市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8.表彰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及个人。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年5月7日政协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年5月12日在南阳召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建议此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在南阳设立主会场,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选举事项;审议通过政协第六届南阳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报告。

来源:南阳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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