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供销联社、税务等部门,按照《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对全县范围内10家申请省级示范社和14家监测的国家级、省级示范社进行了联合评审。

评审会上,县农经站站长张英就省级示范社申报、监测标准和程序作了介绍;局农经农机股股长石茹对年申报省级示范社近年来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说明;联合评审组参会同志依据工作职能,按照申报、监测标准对示范社提交的资料内容进行了评审,并对示范社健康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经评审,澄城县启源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家合作社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符合标准,同意申报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澄城县龙首生态观光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4家国家级、省级示范社符合监测标准。

通过联合评审,对全面实施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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